重婚罪的如何認定構罪條件

重婚罪的如何認定構罪條件

一、重婚罪的如何認定構罪條件?

1、本人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的;

2、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二、告重婚罪的自訴狀應該怎麼寫?

自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別等情況,出生年月日不詳者可寫其年齡)

案由和訴訟請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動機、目的、情節、手段及造成的後果。有附帶民事訴訟內容的,在寫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之後寫清。理由應闡明被告人構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如證據、證人在事實部分已經寫明,此處只需點明證據名稱、證人詳細住址)

此致

民法

自訴人:

代書人:

年月日

三、重婚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重婚罪的刑事責任,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認定構成重婚罪的並不是說一個人有兩本結婚證,在重婚罪的案件當中是承認事實婚姻的。這正是因爲有些人試圖鑽法律的空子,覺得只要不跟當事人辦結婚證,法院也很難認定自己構成重婚罪,所以最新的法律制度中也及時彌補了這一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