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解除同居關係,債務怎麼分配

雖說戀人同居不受法律保護,但雙方一起生活難免會被他人誤以爲是夫妻,如果一方找人借錢,還債時往往會出現相互推諉的情況,尤其在解除同居關係的時候,但是即使戀人解除同居關係,債務並不都是由雙方承擔。

戀人解除同居關係,債務怎麼分配

如果想要知道戀人解除同居關係的時候債務怎麼分配,第一步要弄到你們所欠的債務是什麼債務?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的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爲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也就是說,同居期間形成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如果是同居期間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負債,另一方是否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個問題的解決關鍵在於負債一方的舉債目的用於是否用於同居雙方生產、生活所需。如果是,則應該作爲雙方共同債務,否則推定爲個人債務

1、如果同居期間爲共同生產、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務,一般需要雙方共同承擔。例如一方向他人借錢交房租、水電以及買米油鹽醬醋等;

2、同居期間因爲共同生產生活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如能證實是屬於一方個人債務,則有一方個人承擔。

明確知道哪些是共同債務,接下來就解決債務分配問題,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承擔,比方說,前男友在同居期間借了5萬塊購買汽車供大家使用的,如果欠款到期前男友不償還的話,債主是可以向你請求履行債務的,也就是可以要你還錢,當然了,你還了錢後,還可以向前男友追償,索要屬於他的債務部分。各自承擔多少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通常這樣處理:同居期間爲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務,按共同債務處理,即同居關係解除時要平均分擔債務。

遇到同居債務問題我們建議最好雙方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還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如果是涉及過萬、十萬甚至百萬的債務時,應謹慎處理,避免錯誤的判斷最終導致自己的合法財產白白流失。我們建議找專業的同居債務律師進行諮詢、尋求幫助是很好的解決辦法,相信律師會給您一個滿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