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係時孩子與債務怎麼分配?

社會文化和風氣不斷的開放,同居也是生活中常見的事情,但是大家應該知道這種行爲是不受法律的保護的,因爲沒有進行合法的婚姻登記不屬於合法的夫妻關係,但是當雙方在同居期間生育了孩子並且有債務的產生,在解除同居關係的時候,孩子和債務應該如何分配?

解除同居關係時孩子與債務怎麼分配?

一、孩子的撫養權

在雙方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的時候,對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應該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時候法院會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實際情況記性判決。在哺乳期的子女原則上一般由女方進行撫養,但是男方的條件明顯優於女方並且女方同意的情況下,孩子可以由男方撫養;子女爲限制行爲能力人的需要徵取孩子的意見;如果想要將未成年的子女送給被人收養,必須要獲得另一方的同意,一方無權實施此行爲。

二、債務分配

兩個人解除同居關係的時候,在同居期間因爲雙方的共同生活、生產而產生的債務可以按照共同債務進行處理。雙方對於此期間的債務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不保護同居的關係,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因解除同居關係提起的訴訟,但是因爲財產撫養權等問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們只有選擇合法的婚姻方式,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