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分手費可以要回來嗎

男女談戀愛分手,作爲女方可能會覺得自己的青春都浪費在對方身上,故想索要分手費;而男方可能爲了儘快分手也會同意支付分手費,得知分手費不受法律保護後,男方可以要回已經給予的分手費嗎?

給了分手費可以要回來嗎

分手費在現實中的情況並不少見,比如男女戀愛多年後分手,一方要求一方支付分手費賠償青春損失;或者是婚內出軌被識破,偷偷給分手費挽回婚姻。

分手費目前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如若男女雙方因分手費鬧上法庭一般也是不會得到支援。給付分手費是雙方的自願行爲,屬於一方對於另一方的贈與,一般不可以索回。

但是,如果給付一方是有證據證明這分手費是被脅迫、威逼、欺詐或者並非出於個人意願的情況下給的,可以要回。

丈夫給小三的分手費妻子可以要回嗎?

如果說丈夫給第三者的分手費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給付的行爲沒有得到妻子的同意,那麼妻子是可以要求返還;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由此可見,丈夫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將共同財產無償贈與他人,已經嚴重損害了妻子的財產權益,有違相關法律規定,其妻子有權請求法院確認您丈夫和女孩之間的贈予合同無效,並要求第三者返還財產。

因索要分手費的問題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處理,涉及金額較大的透過協商無果的話,建議可求助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