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遺產怎麼繼承分配?

對於遺產怎麼繼承分配?

一、對於遺產怎麼繼承分配?

要看被繼承人生前是否訂立遺囑或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對遺產作出明確的安排。如果沒有,這時候就按照法定繼承,即第一順位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就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遺產。

具體分爲三種不同的情況:

1、法定繼承,即繼承人根據法定繼承順序取得遺產。

2、遺囑繼承,即繼承人根據被繼承人生前訂立的遺囑取得遺產。

3、遺贈扶養協議制度,即扶養人在承擔了對被扶養人生養死葬義務後根據協議取得遺產。

(1)如被繼承人在生前與有關集體組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將自己的財產轉移給承擔其生養死葬義務的扶養人的,扶養人將根據雙方的協議取得遺產,即遺贈扶養協議排除了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

(2)如被繼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立下遺囑,指定自己的財產由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或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繼承人或受贈人將根據遺囑接受遺產,即遺囑排除了遺囑繼承人以外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

(3)如被繼承人生前未訂立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處分自己的財產,其遺產將根據法律規定由其法定繼承人按法定順 序繼承。

二、遺產的繼承順序是怎麼樣的?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綜合上面所說的,遺產要如何進行分配就要取決於是否有遺囑的產生,從而才能確保應該要如何的進行分配,作爲同一順位的繼承者在進行分配的時候都需要按均等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在法定繼承中只要有第一順位人的存在,第二順位的繼承者就不能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