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遺產父母和配偶怎麼分配?

對於遺產父母和配偶怎麼分配?

一、對於遺產父母和配偶怎麼分配?

父母和配偶屬於第一順位繼承者,從而分配的方式都是屬於均等的。

但對於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適當多分:

1、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

2、對被繼承人盡義務多的;

3、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

對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二、遺產繼承的順序是怎麼樣的?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遺產父母和配偶都是屬於法定的繼承者,而且父母和配偶都是屬於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在分配的上面都會按平均的原則來處理這筆遺產,但在有特殊的情況之下也可以不均等的進行分配,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