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遺囑房產怎麼辦理?

沒有遺囑房產怎麼辦理?

一、沒有遺囑房產怎麼辦理?

沒有遺囑的房產,應當按照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繼承。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爲重要。

二、繼承房產所需要的材料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檔案。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老人作爲財產所有者,有對自己財產處置的權力,可以透過遺囑來實現財產的分配,但如果沒有遺囑的,或者遺囑無效的,可以按照民法典中規定的繼承順位順序進行繼承。但是房產是固定固定資產,繼承人之間應當就財產的分隔簽訂協議,一般是由一位繼承人獲得產權,再對其它繼承人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