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欠債子女不繼承遺產需要還債嗎

母親欠債子女不繼承遺產需要還債嗎

母親欠債子女不繼承遺產需要還債嗎

一般情況下,自己的父親或者母親去世(不管因爲什麼原因去世),作爲兒子、女兒,在沒有合法遺囑或者遺贈的情況下,往往都會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來繼承他們遺下的財產,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遺產,當然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父母生前欠的合法債務。要注意,賭債等非法債務,在我國是不受保護的。也有的子女並不想去幫忙償還欠下的錢,所以就透過直接拒絕繼承遺產的做法來躲避債務,那麼在法律上遺產不繼承也不去還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其實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要是子女選擇不繼承遺產的話,用法律術語來說,也就是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麼,這個時候是可以不用承擔父母生前的債務的。

法律上也規定,父母生前的未償還債務,被欠錢的人是可以申請變賣其留下來的財產進行償還的。但是即便是變賣了這些遺產依舊不能填補上欠款的漏洞,只要子女沒有選擇放棄繼承遺產,那麼債主也是可以要求繼承了遺產的子女幫助其償還剩餘的債務。除非特殊情況下,父母生前欠錢是與子女有關,比如子女作爲債務的擔保人等等,這樣即便是子女放棄了繼承遺產的權利,也是可能會承擔上一部分債務的。不過這時子女承擔債務,並不是基於繼承關係。

父債子償,只能說是我們民間的說法。從法律角度來看,其實並沒有這樣的規定。當然,此時我們也就要注意特殊情況了。比如上文中提到的,因爲繼承遺產而需要同時繼承被繼承人合法債務的。但是一般情況下,在父母或者子女有欠債的時候,如果這個債務本身與子女或者父母沒有任何關係的話,那麼他們其實可以拒絕承擔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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