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先後嗎

一、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先後嗎?

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先後嗎

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財產沒有先後順序,應該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遺產。《民法典》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二、第一順序繼承人失去繼承權的情形是怎麼規定的?

(一)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否既遂,也無論殺害動機爲何均喪失對於被繼承人本人的繼承權;另外,該繼承人僅喪失其所所害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是喪失被繼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繼承權。

(二)繼承人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繼承人僞造、篡改或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雖然說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先後順序之分,但根據繼承遺產的實際情況,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可能有些人就能多分,有些人就得少分,比如有些兒女在國外生前沒有贍養過父母的,經常贍養父母的子女就可以多分一些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