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去世後遺產怎麼分配?

一、兒子去世後遺產怎麼分配?

兒子去世後遺產怎麼分配?

1、誰有繼承權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他的配偶,父母,子女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同等地位的繼承權。

2、遺產的範圍

(1)夫妻共同財產 如你兒子已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收入,即夫妻共同財產,一半屬於他配偶,一半屬於他的遺產。

(2)他個人的財產 均屬於遺產

3、遺產分配原則

一般是均分,如有年幼尚未成年的子女,法院會給他們適當多分(具體多分多少,屬於法院自由裁量)

二、遺產分配原則有哪些?

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是在法定繼承中確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份額的基本準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對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做了明確規定,我們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民法典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

①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

②不盡扶養義務;

③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死者如果留有遺產的話,那麼這份遺囑只能由第一順位的繼承者來進行分割,但對於這份財產也要確保是屬於個人所擁有的,這樣出來的遺產才能依法的進行處理,所以,不同的情況就會作不同的處理,這樣纔不會引起各種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