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扶養協議撫養的主體是誰,協議書該怎麼寫?

遺贈扶養協議撫養的主體是誰,協議書該怎麼寫?

遺贈撫養是我國的一項制度,它可以更好的解決老人問題,包括殘疾人,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減輕國家負擔,使得社會更加穩定和諧。但是要做遺贈撫養並不簡單,除了需滿足一定的遺贈撫養條件之外,雙方當事人還要寫一份遺贈扶養協議書,對遺贈撫養裏細則做好約定。那麼,遺贈扶養協議撫養的主體是誰,協議書該怎麼寫?小編查閱了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遺贈扶養協議撫養的主體

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被扶養人可以與公民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也可以與集體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二、遺贈扶養協議

甲方(遺贈人、被撫養人):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撫養人):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證號 :

甲方願意將本協議第一條中所有的個人財產遺贈給乙方,並由乙方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乙方願意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並願意接受甲方遺贈的財產,爲此,就遺贈撫養相關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所有的如下個人財產在甲方去世後贈與給乙方:

(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第二條 乙方撫養義務的約定

乙方負責甲方的吃、穿、住、行、醫療、養老等撫養義務,撫養義務是指在生活上照顧、經濟上給予幫助,精神上給予慰藉。具體爲:

飲食安排:乙方負責甲方一日三餐,飲食上應照顧甲方年紀和習慣。 生活安排:保證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潔、常洗常換。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 元。

醫療安排:乙方生病應及時安排治療,住院等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醫療補助費 元。其他安排 。

第三條 遺贈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轉移、處置甲方個人財產,乙方應在甲方去世之後30日內辦理遺贈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不需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手續的,乙方佔有即視爲已取得遺贈財產。

第四條 遺贈財產的保管、管理和維護責任

甲方應負責對遺贈遺產的保管和維護責任,不得單方處置上述第一條列明遺贈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定抵押等)。遺贈的財產損壞或者甲方單方處置給第三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因管理遺贈財產發生的費用以及遺贈的財產確需維修的,首先從甲方財產中支付,甲方財產不足於支付上述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喪葬事務辦理及費用承擔

甲方過世後的喪葬事務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當地政策和風俗辦妥甲方喪葬事務。辦理甲方喪葬事務的費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後留下的財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遺贈撫養協議的執行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負責監督本協議書的履行。

第七條 本協議的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 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協議內容,另一方可以本協議。

3、 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經其同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定抵押等)甲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有權解除該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單方處置遺贈的財產導致本協議解除,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支付的扶養費;

2、乙方無故不履行撫養義務導致本協議解除,不得享有受遺贈的財產,已支付的扶養費也不予退回。

第九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成立,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市公證處辦事處留存一份。

第十一條 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綜上所述,遺贈扶養協議撫養的主體是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組織,但必須不能是法定繼承人。在遺贈扶養協議中,雙方當事人要約定被撫養人的財產明細、撫養人的撫養義務和財產保管義務、死後喪葬辦理以及違約責任處理等等。遺贈扶養是一種特別的法律關係,不同於親屬繼承,遺贈撫養的雙方是沒有血緣關係的。如果撫養人中途毀約了,財產享受不到,撫養的錢也拿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