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繼承人去世沒有遺囑繼承順序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無法協商分割遺產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遺產繼承糾紛的審理時間是多久?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爲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爲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爲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這是處理遺產最常見的兩種方法,關鍵是表面上來看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是直系血親關係和夫妻關係,問題是還是有很多人都會對遺產繼承的比例產生糾紛,遺產份額的多少也有相應的參考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