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繼承遺產分割協議書怎麼寫

子女繼承遺產分割協議書怎麼寫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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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繼承遺產協議書怎麼寫?

子女繼承遺產協議書範本:
第一繼承人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二繼承人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三繼承人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被繼承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一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是於一九 年 月 結婚的,第二繼承人隨母到呂家,當時是兩週歲,被繼承人與第一繼承人結婚後又生育一女孩,即第三繼承人。被繼承人與第一繼承人結婚後,於一九 年建築磚瓦結構房三間。於二0 年 月被繼承人去世,但其遺產沒有繼承,第一繼承人又與她人結婚。關於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三位繼承人達成繼承協議,內容如下:
一、三間房屋是被繼承人與第一繼承人的夫妻共有財產。被繼承人去世後,一間半房屋是被繼承人遺產,另一間半房屋是第一繼承人的財產。
二、被繼承人一間半房屋是遺產,依法應當由三位繼承人均等繼承。
三、第三繼承人出具書面贈與協議,她依法繼承的被繼承人房屋的遺產份額,贈與第二繼承人。所以,第二繼承人應繼承一間房屋,第一繼承人應繼承半間房屋。三位繼承人均同意。
四、第一、二位繼承人經過協商,確定被繼承人的一間半房屋歸第一繼承人,第一繼承人給第二繼承人一間房屋的價款。即一間半房屋兩人商定價款時壹萬伍千元整,所以一間房屋的價款第一繼承人給第二繼承人壹萬元整,此繼承事務完結。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後生效。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繼承人
第二繼承人
第三繼承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