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得到的遺產,只要被繼承人沒有特別說明是由夫妻一方贈與的,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繼承人明確說明由夫妻一方繼承該遺產,或者遺產是在婚前獲得的,則該筆遺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