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期間所繼承的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離婚判決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而且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明確說明遺產歸夫妻一方所有的,那麼離婚期間所繼承的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期間所繼承的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