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男女雙方在結婚後,很多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要是日後離婚,這部分財產就要進行分割。也正是因爲涉及個人利益,人們都十分關注相關政策的變化。那麼,婚後繼承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爲此,本站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婚後繼承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看遺產繼承的發生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發生的;婚前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看有無遺囑,且遺囑明確規定遺產歸夫或妻一方所有;
3、看夫妻雙方有無關於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的歸屬特殊約定。
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況,即使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取得的財產,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1、指定贈與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在離婚時不能作爲共同財產分割。比如,男方父親去世之前,在遺囑中明確自己死後房子歸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權利。男方基於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共同財產分割。
2、夫妻雙方有約定
《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可以婚前約,也可以婚後約。內容可以設定婚後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範圍。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3、婚前財產
一方婚前的財產自然不應屬於離婚時分割的範圍之列。因此,離婚時如果一方能舉證證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財產在婚前就已取得,這些財產就不屬於離婚分割之列。
4、只能歸一方的特定財產
有些財產,即使沒有約定,也不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些費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爲共同財產分割。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一般情況下婚後繼承的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需要排除一些特殊情形:指定贈與、夫妻約定以及只能歸屬於一方的特殊財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