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能參與父親的遺產分配嗎

繼子能參與父親的遺產分配嗎
律師解析: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能參與父親的遺產分配,因爲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是法定繼承人。
繼承順序簡稱“法定繼承順序”。
法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次序。
法定繼承開始後,應按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繼承。
順序在先的,優於順序在後的,即有順序在先的繼承人存在並且主張權利時,就排除了順序在後的繼承人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