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怎麼訂立遺囑 僞造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

應該怎麼訂立遺囑 僞造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

只要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就可以採取公證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這五種法定形式之一,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來安排自己的遺產,那麼具體來說應該怎麼訂立遺囑?另一方面,大家都知道僞造的遺囑無效,但是針對繼承人而言,僞造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本文就上述問題介紹如下,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遺囑訂立和僞造遺囑的相關問題。

一、應該怎麼訂立遺囑

1、實質要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爲能力。無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爲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爲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爲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爲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其二,遺囑沒有爲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其三,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法定的遺囑形式有五種,具體包括:

(1)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3、遺囑內容:

(1)本人身份的說明: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2)本人委託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身份證,授權委託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係,如有任何利害關係應註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後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型的示範。

(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爲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爲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願,有無修改、補充,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爲。

(4)本人財產的說明基準日,項目-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投資、所內、債權等,相關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

(5)本人保險的說明收益人基本情況,監護人,遺囑執行人、相關合同單證理賠方法。

(6)本人相關事務的執行債權債務、財產分配、個人用品:汽車、電腦、書籍、信函、照片、給相關人員的信函呈送。

(7)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的聲明。

(8)簽名及日期。

二、僞造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

1、根據《繼承法》第七條規定,只有僞造遺囑,情節嚴重的話,纔會喪失繼承權。

根據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四條:繼承人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並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爲情節嚴重。

因此,僞造遺囑並不當然喪失繼承權,還要對僞造情況造成的影響進一步分析。

2、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透過上文的介紹,想必大家對“應該怎麼訂立遺囑”以及“僞造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有了進一步認識。需要注意的是,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不管是訂立、變更還是撤銷遺囑,最好請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幫忙,避免出現遺囑無效的情形,更好地保障遺囑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