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後的財產子女怎麼分配或繼承

再婚後的財產,屬於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承。再婚後取得共有財產有一半屬於死者個人所有,再婚前的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以上屬於死者的合法財產可以作爲遺產,有繼承人辦理繼承。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前提,由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親生子女和繼子繼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個人合法擁有的全部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再婚後的財產子女怎麼分配或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