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孫子和外孫一樣嗎

一、遺產繼承孫子和外孫一樣嗎?

遺產繼承孫子和外孫一樣嗎

產繼承孫子和外孫一樣,因爲都沒有繼承權,但孫子外孫一樣有代位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孫子代位繼承的條件是什麼?

一是被代位人須爲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這是我國代位繼承的前提條件,也是我國代位繼承製度的鮮明特徵。

二是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等,這進一步解釋說明了“晚輩直系血親”的範圍。

三是代位繼承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中規定的“血親”是既包括自然血親,同時也包括擬製血親,即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均可作爲代位繼承人。

四是被代位人未喪失繼承權,代位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是本應由被代位人所繼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喪失了繼承權,那麼相應的代位繼承人也不能繼承財產。

五是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發生代位繼承,遺囑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遺囑不得執行,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

六是在代位繼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繼承,即丈夫爲被代位人時,妻不代夫,妻子爲被代位人時,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輩直系血親進行代位繼承。

七是發生代位繼承時,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繼承地位與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共同繼承,代位繼承人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順序沒有其他繼承人,那麼代位繼承將作爲唯一的繼承人,取得全部遺產。

有可能被繼承人在遺囑當中會把個人的遺產留給孫子,但是法律層面上來講孫子跟外孫是沒有什麼區別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都在世的情況下,孫子外孫根本就沒有資格跟第一順序繼承人爭奪遺產繼承權,除非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