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的格式怎麼寫遺書?

遺囑的格式如下:

立遺囑的格式怎麼寫遺書?

(一)本人身份的說明

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二)本人委託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

身份證,授權委託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係,如有任何利害關係應註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後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型的示範。

(三)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

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爲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爲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願,有無修改、補充,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爲。

(四)本人財產的說明

基準日,項目-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投資、所內、債權等,相關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

(五)本人保險的說明

收益人基本情況,監護人,遺囑執行人、相關合同單證理賠方法。

(六)本人相關事務的執行

債權債務、財產分配、個人用品:汽車、電腦、書籍、信函、照片、給相關人員的信函呈送。

(七)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

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的聲明。

(八)簽名及日期

綜合上面所說的,立遺囑是由被繼承者來進行訂立,但對於立遺囑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格式來進行處理,因而就要把本人的資訊還有財產、以及分配的事宜全部的寫明清楚,這樣才能保障到此遺書是屬於合法有效的,在被繼承者死亡之後就可以依法的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