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親筆遺囑需要公證嗎

自己的親筆遺囑需要公證嗎

一、自己的親筆遺囑需要公證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因此,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必須註明年、月、日。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爲無效遺囑。

因此,自書遺囑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有個人的筆跡爲證。

除此之外,遺囑有效還有以下要求: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

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纔有效。

2、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僞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爲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二、自書遺囑需要辦理公證嗎

關於自書遺囑是否需要公證。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遺囑分爲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它們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因爲根據法律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也就是說,如果同時存在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等,內容相牴觸,應以公證遺囑爲準。

因此,自書遺囑無論公正與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公證。

訂立自書遺囑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遺囑全文都應由遺囑人本人書寫,不能由他人代筆。採用漢字、民族文字、外國文字等書寫均可,但不得用速記符號、拼音符號等代替。二是遺囑人必須在自書遺囑上親筆簽字、蓋章並註明立遺囑的詳細日期和地點。三是如果發現有不妥之處,遺囑人可以對遺囑進行增刪和修改,但應在改動的內容旁註明增刪、修改的字數和時間並簽名。

綜上所述,對於自己親筆寫的遺囑是可以不用公證的,是否需要公證看個人的自願,如果想要該遺囑加強法律效力的,可以到公證處去辦理公證,而自書遺囑除了可以不用公證以外,寫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見證人。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