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繼承要交稅嗎

農村宅基地繼承要交稅嗎

在我國廣大農村,宅基地的管理實行的是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使用制度。農村居民在父輩過世後理當繼承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居民有權繼承宅基地嗎?宅基地繼承要交稅嗎?在下文中,本站小編將對農村宅基地繼承要交稅嗎做出解答。

一、農村宅基地繼承要交稅嗎?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不可以作爲遺產繼承,自然不用繳納遺產稅。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繼承不用交稅。

法律依據如下:我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開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一旦喪失“村民”身份,宅基地即被集體收回。此外,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62條)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將來繼承的房屋滅失後,就不能進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了。(《物權法》第18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32條、《國土資源部印發〈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234號))

二、農村宅基地是否可繼承嗎?

我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但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不是一般的“財產”,而是“特殊的財產”。

(一)因爲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因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失去而失去,不產生在不同農民個體之間的流轉,即不可以繼承。

(二)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1款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說明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主要是爲了保障每戶農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如果允許繼承,將導致宅基地無限擴大,違背了土地管理法關於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有關規定。據此,農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遺產,故不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不得單獨流轉交易,並不代表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流轉交易。現行立法允許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隨房屋的繼承而被繼承。因爲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屬於農民個人財產,可以依法繼承。實踐中,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繼承問題可以分爲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如果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

綜上所述,我國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但因爲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故在農村宅基地不能作爲繼承的標的物。因此,農村宅基地不會有繼承發生也更不會出現因繼承需要交稅。如果您在農村宅基地繼承要交稅嗎這個問題上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不妨到本站在線向律師提出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