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未去世即財產分割怎樣做纔有效?

老人未去世即財產分割怎樣做纔有效?

隨着我國邁入老齡化社會,我國的老齡化問題也越來越多的出現在我們的身邊。老人的財產作爲子女比較關心的話題,一直在我國所爲熱議。下面小編就老人未去世即財產分割怎樣做纔有效,這類老人在生前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的問題爲大家進行解答。

一、遺囑該怎麼寫最有效

(一)首部

首部應該明示這是一份遺囑,並且將遺囑人的基本資訊和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和自主能力進行交代。通常包括:

1.標題。通常爲“遺囑”二字。標題不是必有項目。

2.遺囑人資訊。包括遺囑人姓名、身份證號、婚姻家庭狀況等。代書人資訊(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

3.遺囑人立遺囑時精神狀況。這一點是基於法律規定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的考慮。

4.遺囑人立遺囑時的意志自主狀況。這一點是基於法律規定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

5.遺囑唯一性聲明或者與其他遺囑的關係。以免造成多份遺囑的煩惱。而且方便以後對遺囑進行補充或修正。

(二)正文

正文是遺囑的核心,也是進行遺產籌劃的重點。在這部分,遺囑人要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遺囑人可以先列明遺產清單,然後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單,分項分配。這部分應充分諮詢律師意見,防止類似處分他人財產等導致遺囑無效情形的出現。另外,也要確保對財產的處分符合財產的最大效益,並具有可執行性。要照顧各方利益,並保證不違反上述遺囑實質要件的後三點內容。

特別提示:

1.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盡?有的人財產名目繁多,難免發生遺漏。千萬別忘了其他隱形財產,比如股份、合夥份額、債權等。若有遺漏的財產,可以透過事後補充條款進行補充。否則視爲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分配。

2.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明?不光要列盡,更重要的是列明。比如,如果是房產,要寫清楚房產證號、房屋位置、面積等資訊;如果是銀行存款,要寫清具體開戶行、存款類型、金額、銀行密碼等資訊(密碼可單獨封存,交遺囑執行人在執行遺囑時交予繼承人)。

3.是否處分了他人的財產?建議遺囑人立遺囑前學習一下《婚姻法》等法律知識,或向律師提供其財產狀況,並諮詢哪些財產屬於其個人專有,可以處分。

4.是否爲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是否爲未出生的胎兒保留了份額?遺囑雖然強調個人對財產的處分,但也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5.具體分配方案是否可行?比如房屋,由大兒子和二兒子各佔2間。這種寫法就不具體,到底佔哪兩間?再如,地處××的房屋共2間80平米,由大兒子和二兒子繼承,大兒子居住使用,按遺囑人死亡時房屋市價的50%折價補償給二兒子。這個就具有執行性,但是也要注意,這又會增加繼承費用,因爲如果大兒子和二兒子就房屋市價有分歧,就需要評估。另外,如果其中一人放棄繼承又會怎樣呢?大家可以自己想想這個問題。可見,一份簡單的遺囑,內涵是非常豐富且複雜的。如果不懂法律,不善於籌劃斟酌,則會影響遺囑的有效性,增加遺囑執行的難度。

(三)尾部

1.指定遺囑保管人。遺囑最好由遺囑人持有一份,另外交給專業機構保管一份。

2.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應該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最好指定專業機構中的兩人以上。

3.遺囑人、代書人、見證人簽名。如果遺囑有多頁,最好每頁都簽名。注意是親筆簽名,不可用蓋章或按手印代替簽名。

4.註明日期。

5.註明遺囑訂立地點。

(四)附件

如前所述,有的遺囑人爲穩妥起見,或請醫生進行精神見證,或請律師進行遺囑見證,在這些情況下,最好附上醫生和律師的見證聲明。專業的律師事務所都有格式化的遺囑見證書。

這類問題最好還是進行公證或有律師在場能證明立遺囑的人意識清醒。能夠完全的表達自己的行爲意識,這樣纔能有效。另外遺囑的格式和書寫的內容也要按照國家的相關各式或律師提供有效的相關格式進行詳細的書寫才能夠進行合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