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喪失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繼承權喪失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繼承權大家都知道,這是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但是在一些情況下會導致繼承權喪失。那麼大家知道繼承權喪失的相關法律規定有什麼嗎?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一下吧。

一、繼承權喪失的相關法律規定:

繼承權喪失,是指依被繼承人遺囑願意取消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或是繼承人因違反法律規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繼承資格的情形。《繼承法》第7條規定,“繼承權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繼承權喪失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第2張

二、上述各項的具體理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10、11、12、13、14條之規定,對應解釋如下:

1.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2.繼承人有繼承法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列之行爲,而被繼承人以遺囑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確認遺囑無效,並按繼承法第七條的規定處理;

3.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爲的時間、手段、後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不論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均可確認其喪失繼承權。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或者遺棄被繼承人的,如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虐待人、被遺棄人生前又表示寬恕,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繼承人僞造、篡改或銷燬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並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爲情節嚴重。

繼承權喪失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第3張

確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非經人民法院審理確認,任何單位及個人均無權作出。即便是繼承人有違反《繼承法》第7條所規定之違法行爲,並且繼承人亦承認該違法行爲的存在,其繼承權也不會自動喪失,一定需要經過司法程序確認。

生活中很多因爲爭奪遺產而採取非法的手段,從而引起更多糾紛的情況。遺產繼承還是要按照遺囑或者法定的繼承順序來進行,不要做出讓自己喪失繼承權的事情。如果大家有遇到此類情況的,可以透過我們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爲您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