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是什麼意思

被繼承人是指其遺產將被他人繼承的人。任何公民只要死後遺留有遺產都可成爲被繼承人。在這裏,“任何公民”指的是在法定繼承關係中,不論性別、年齡、精神狀況、家庭出身、社會地位如何,也不論是完全行爲能力人、限制行爲能力人,還是無行爲能力人都可以作爲被繼承人。但是,要在現實中成爲被繼承人須具備的條件是:
(1)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公民死亡時必須留有個人合法財產
(3)遺產有人繼承。
因爲在無人繼承的情況下,遺產按無人繼承的遺產處理.此時,死亡的公民也不能成爲被繼承人。需要注意的是,在遺囑繼承中,被繼承人就不是“任何公民”了,立遺囑人必須是有完全行爲能力的人(即18週歲以上或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精神健全的人)。無行爲能力人和限制行爲能力人是不能立遺囑的,即使立下了遺囑也不能發生任何法律效力,不能被法律承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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