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個人如何訂立遺囑

一、一般情況下個人如何訂立遺囑

一般情況下個人如何訂立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然後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爲無效遺囑。如果有數份遺囑,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最高;如果有數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日期爲最後日期的那份遺囑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應該有個人的筆跡爲證。

二、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

自書遺囑屬於遺囑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爲無效遺囑。

因此,自書遺囑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有個人的筆跡爲證。

除此之外,遺囑有效還有以下要求: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

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纔有效。

2、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僞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爲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關於自書遺囑是否需要公證。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遺囑分爲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它們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因爲根據法律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也就是說,如果同時存在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等,內容相牴觸,應以公證遺囑爲準。

因此,自書遺囑無論公正與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公證。

遺囑不是隻有老年人或者是病重患者纔可以訂立的,只要訂立人年滿十八週歲並且完全有民事形式能力的人,都是可以訂立遺囑的。遺囑的書寫需要一定的法律格式,爲了避免格式不正確,造成遺囑無效行爲的,最好找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