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後公積金算遺產嗎?

死亡後公積金算遺產嗎?

一、死亡後公積金算遺產嗎?

死亡後公積金算遺產,根據《住房公積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存儲餘額,同時註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死亡後,住房公積金屬於遺產。但如果死亡職工生前有配偶,該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半爲遺產,按民法典繼承。”

二、繼承人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條件:

1、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住房公積金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2、職工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公積金貸款已經結清的。

(二)可提取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繼承人。

(三)應提供的審覈材料

1、職工生前有遺囑的,繼承人提供遺囑、公證書、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證明、財產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職工生前所在單位的提取證明;

2、職工生前無遺囑的,按《民法典》(2021.01.01生效)規定的繼承順序繼承,繼承人須提供繼承公證書、職工生前所在單位提取證明、法定繼承人的證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證;

3、繼承人對繼承或者遺囑有爭議的,還需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或者調解書。

4、單位提取證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四)提取額度: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餘額及銷戶利息。

(五)提取方式:銷戶轉賬提取,轉賬至繼承人在繳存銀行開立的個人儲蓄帳戶。

(六)提取次數:一次結清並辦理銷戶。

職員一般在單位就職之後,但是會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不僅購買房屋時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若是在職員死亡時,個人帳戶之中有餘額的,那麼此時死者的繼承者,是可以書寫申請書之後,按照流程將住房公積金作爲遺產提取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