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人的職責範圍是什麼

遺囑執行人的職責範圍是什麼

遺囑執行人的確定關係着遺囑能否得到忠實的履行,關係到遺囑人的遺囑能否得到完全實現,所以在現在的遺囑執行過程中遺囑執行人已不僅僅只是遺囑的宣讀者,更是遺囑的執行者、監督者,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那麼如何確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的職責範圍是什麼?本文就這兩個問題介紹如下。

一、如何確定遺囑執行人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時,應當按照遺囑人的意願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遺囑執行人如爲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若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爲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爲遺囑執行人。遺囑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爲多人時,則共同爲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爲代表執行遺囑。遺囑執行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如果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又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沒有資格作遺囑執行人,則應由遺囑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繼承地點的基層組織作爲遺囑執行人。

綜上所述,遺囑執行人分爲三種:

1、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

2、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遺囑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喪失行爲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執行遺囑的,應由全體法定繼承人作爲遺囑執行人。

3、遺囑人未指定遺囑執行人,也沒有法定繼承人,或者雖有法定繼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遺囑時,遺囑應由遺囑生前所在單位或繼承開始地點的基層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等執行。

二、遺囑執行人的職責範圍是什麼

除遺囑中另有特別規定外,遺囑執行人可執行下列事務:

1、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

2、清理遺產;

3、管理遺產;

4、訴訟代理;

5、召集全體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公開遺囑內容;

6、按照遺囑內容將遺產最終轉移給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7、排除各種執行遺囑的妨礙;

8、爲立遺囑人嚴格保守有關的祕密直至終身。

以上是關於“如何確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的職責範圍是什麼”的介紹,我們瞭解了確定遺囑執行人的方法以及遺囑執行人的職責範圍。很多情況下遺囑執行人的確定直接關係着遺囑執行的質量,所以要慎重對待。關於遺囑執行人的確定,甚至更多關於遺囑繼承的問題,都可以求助於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透過其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爲你排憂解難,更好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