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父母生前工資算遺產?

一、根據法律規定父母生前工資算遺產?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生前工資算遺產?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生前工資算遺產,公民合法的個人財產都是屬於遺產的範圍之內的。有關遺產的分配,首先,如果有遺囑,遺贈的按照遺囑,遺贈的分配繼承,當然遺囑遺贈違反公序良俗的除外。

如果沒有遺囑遺贈,按照以下順序等額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這裏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這裏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這裏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遺囑有效的形式條件有哪些?

遺囑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繼承法規定了遺囑的五種法定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遺囑又是“要式法律行爲”,因而必須嚴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確認。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5條規定:“繼承法實施前訂立的,形式稍有欠缺的遺囑,如內容合法,又有充分證據證明確爲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遺囑有效。”

繼承法自1985年10月1日起實施,此條所稱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遺囑,僅指在繼承法實施前訂立的遺囑,並在繼承法實施後遺囑人死亡,其所立遺囑雖稍有欠缺,但符合當時的法律要求,應確認該遺囑合法有效。但在繼承法實施後訂立的遺囑,即便稍有欠缺,也不能認定有效。

遺囑體現了公民對自己財產的合法處分權,如果因爲遺囑形式要件的欠缺導致遺囑部分無效或者全部無效,而在遺囑人死後無法按照遺囑人的意思分配遺產,將是對遺囑人意願的違背。

遺囑繼承在現實生活當中比較常見,很多的人,他們在生前就將自己的財產問題做出了非常合理的規劃,比如說將自己所擁有的房屋訂立遺囑歸誰所有。但是遺囑的範圍僅僅是限於自然個人合法所擁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