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有繼承權的條件有哪些

繼子女有繼承權的條件有哪些

繼父母子女之間其實是因爲婚姻關係而建立的一種擬製的父母子女關係,當然在建立這種關係的時候,可能繼子女還小,這個時候就需要繼父母同繼子女的親生父母一起撫養。但如果此時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的話,那麼就不需要繼父母在撫養了。那麼之後繼子女能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呢,繼子女有繼承權的條件有哪些?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繼子女是否有遺產繼承

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與親生子女一樣都具有繼承權。

我國《繼承法》第10條明確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配偶、子女、父母。

並在《繼承法》中明確規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第三十七條規定:繼父、繼母與繼子女之間已經形成撫養關係的互有繼承權。

而繼父母子女關係的形成不同於其他父母子女關係,他是由於父或母再婚,然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僅僅憑藉生父母再婚這一事實,並不必然產生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只有在繼父母將繼子女收養爲養子女,他們之間才具有法律上規定的擬製血親關係,或者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了撫養關係,他們之間才形成《婚姻法》上第二十七條的子女關係。

二、繼子女有繼承權的條件有哪些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係,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相同,互有繼承權。

2、生父母再婚時,子女已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後,繼子女並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沒有盡過什麼贍養義務,沒有形成扶養關係,彼此之間也就不存在繼承權問題了。

3、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子女的生活費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給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繼父母對繼子女盡了撫養、教育義務,而繼子女未對繼父母盡贍養義務。這種情況一般視爲形成了扶養關係,但分配遺產時應根據情況適當減少其額。

繼子女與繼父母間的繼承關係確定的具體條件包括: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扶養、教育;

3、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

4、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到底繼子女有繼承權的條件有哪些,上文中小編已經做出了介紹。從一般情況來說,如果在建立繼父母子女關係的時候,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並不需要撫養的,此時多半日後繼子女都是無法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但對於自己親生父母的遺產還是享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