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遺產繼承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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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遺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嗎,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夫妻之間沒有對雙方繼承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作出約定,那麼婚後一方繼承的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看有無遺囑,且遺囑明確規定遺產歸夫或妻一方所有;

拓展資料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理解本條確立的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工資、獎金。這裏的“工資、獎金”應作廣義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目前我國職工的基本工資只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甚至還存在着一定範圍的實物分配,這些共同構成了職工的個人收入,當然,在一些現代企業或外資企業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資、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權等,這些收入都屬於工資性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無論夫妻各方收入多寡,有無收入,均不影響他們對財產的共有權。女方有工作,有工資、獎金收入,另一方沒有工作,只在家庭中從事家務勞動,這不影響無收入的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他們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平等的使用、管理、處分財產的權利,在婚姻關係終止時,也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

(2)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既包括農民的生產勞動收入,也包括工業、服務業、資訊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收益。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有越來越多的人買賣股票和債券,投資於公司、企業經營,還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資本或籌資興辦公司、企業,這些人成爲大量資本的擁有者,經營收益豐厚。這些經營收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從事承包、租賃、股份、個體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其生產、經營活動所得收益均爲夫妻共同財產。實踐中,在個體工商戶、承包經營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