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繼承公證要交多少錢?

一、繼承公證要交多少錢?

辦理繼承公證要交多少錢?

繼承公證的費用按照受益額價值進行收取,20萬元以下,按不超過1.2%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不滿1000萬,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

二、公證繼承適用的情形:

一般來說,如果繼承人之間沒有糾紛,法律檔案齊全,急需辦理繼承手續的,可以優先選擇繼承公證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三、辦理公證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身份證、戶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註銷戶口證明等)(原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原外銷房需公證);

3、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夫妻戶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結婚證(原外銷房需公證);

4、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由被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意見並蓋章;沒有單位的,由社區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並蓋章。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的,可由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並蓋章並提供相應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由放棄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6、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委託其他繼承人辦理;

7、遺囑繼承人應提供經公證或經司法鑑定的遺囑(適用於遺囑繼承)。

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或澳門有關機構予以證明,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確認;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國外,上述材料應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總而言之,繼承人應當根據繼承財產的情況決定是否辦理繼承公證。辦理時,需要根據繼承財產的多少交納一筆費用,同時也應該攜帶相應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