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遺囑財產應該怎樣繼承

法定繼承按照順序繼承,應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採第二順序繼承。若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繼承人的子女的後代代位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中的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同理。另外,對公婆岳父母盡到了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女婿也應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無遺囑財產應該怎樣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