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公證書怎麼辦理?

一、遺產繼承公證書怎麼辦理?

遺產繼承公證書怎麼辦理?

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經過以下程序:

1、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2、提交證明材料

(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2)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註銷單》原件。

(3)遺產若爲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親屬證明。

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

3、公證員審覈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當事人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4、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當事人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二、遺產繼承發生糾紛怎麼處理?

1、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後,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透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願接受的協議,然後按協議分割遺產。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羣衆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民法典爲依據,透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後,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人們在繼承遺產的時候,可以去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對遺產繼承協議公證。辦手續需要帶上身份證、財產憑證、親屬關係證明及遺產繼承協議書等材料。公證人員按照程序詢問、檢視遺產分配協議,然後出具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