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證和土地證能繼承嗎?

一、林權證和土地證能繼承嗎?

林權證和土地證能繼承嗎?

林權證和土地證不能繼承,土地證和林權證明都是屬於國家或者集體所有,並不屬於個人所有。因此不能夠發生繼承。法律確認的對森林、林地所享有的權利。包括對森林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處理權以及對林地的使用林權證權。

中國森林主要屬於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廠礦農場、牧場等單位,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種植的樹木,歸種植單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木,由營造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配林木收益。集體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木,歸該集體所有。農民在房前屋後、自留地、自留山和集體組織指定的地方種植的樹木,歸農民個人所有。集體或者個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承包合同另有規定的,按照合同規定執行。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山林樹木,或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以及其他部門、單位的林木,由縣或縣以上人民政府頒發林權證書,登記造冊,確定和保障其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二、法律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爲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如果農村有林權證的山林是依法承包的,法律是保護承包人權利的,承包的山林是可以被繼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現實生活當中時常可以看到很多的人員,對於遺產繼承的範圍並不是特別的瞭解,認爲只要是生前個人所使用或者是擁有的,都是屬於合法的遺產範圍之內。但實際上比如說土地所有權土地證是不能夠繼承,因爲所有權並不屬於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