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去世財產怎樣分割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爺爺去世財產怎樣分割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人死了之後,隨之而來的就是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關於遺產,有遺囑這麼一個規定,遺囑主要就是自己去世之後的財產分配等內容的規定。那麼關於人們去世之後的財產繼承,很多人對於其瞭解不多,所以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解釋一下關於爺爺去世財產怎樣分割的詳細內容

一、爺爺去世財產怎樣分割

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條;第十三條。

二、配偶死後財產分割法

《中 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歸配偶所有,其餘的爲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法》第三十條規定:“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根 據上述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未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約定,一方死亡的,應當平分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注意此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與離婚時的分割辦法有 所差異。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應按當照顧無過錯方、照顧婦女、兒童一方等原則進行分割,因爲離婚後,夫妻關係解除,雙方相互喪失對方的繼承權。而在夫妻一方死亡時,生存的一方配偶享有對方的繼承權,所以,分割遺產時,採取平分的原則並無不妥。遺產分割後,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轉化爲個人的私有財產, 即繼承權轉化爲財產所有權,繼承人可以任意處分自己的財產,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他人無權干涉。例如,寡婦繼承了丈夫的遺產後改嫁的,完全有權利帶走其繼承的財產。

爺爺去世財產怎樣分割,都是一樣的,無論是誰,只要去世之前,當事人有提前的訂立好自己的遺囑,那麼法律上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根據遺囑的內容進行分割,如果沒有訂立遺囑,就按照繼承順序繼承,第一繼承人如果存在的,第二繼承人就繼承不到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