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重病所立遺囑有效性符合法律規定嗎

對重病所立遺囑有效性符合法律規定嗎

一、對重病所立遺囑有效性符合法律規定嗎

符合的。重病所立遺囑有效性沒有過多的規定,只要遺囑是老人真實意思,同時老人思維清醒有獨立的行爲能力,則遺囑是有效的。律師鑑證或公證,只是加強其效力避免糾紛

二、遺囑合法有效性必須具備的條件

1、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必須具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在場見證。如果立錄音遺囑,也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自書遺囑,須由立遺囑人本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由立遺囑人口授他人代書的遺囑,也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爲代書人,代書後,將代書的遺囑在立遺囑人面前宣讀無誤後,經立遺囑人認可,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

4、公證遺囑,立遺囑人請當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公證遺囑在法律上證據效力是最強的,爲了立遺囑人的利益,公證機關對遺囑內容保密。

5、無論立哪種形式遺囑,立遺囑人必須具備行爲能力。由於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確表達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遺囑。

6、遺囑內容不得違返法律規定,不得剝奪有撫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人的繼承權。

7、遺囑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意思表達真實。如果遺囑內容含糊不清,籠統,那麼在立遺囑人死亡後,很可能由於對遺囑的理解發生歧義而造成執行困難。

遺囑的形式有很多種,有自書遺囑,有讓他人帶筆寫的遺囑,也有錄音的遺囑,不管是哪一種形式,只要符合立遺囑的條件,遺囑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過建議有條件的情況下,在立遺囑的情況下,請一個比較資深的律師作爲見證人,這樣法律效力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