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遺囑是有效的嗎?

夫妻雙方遺囑是有效的嗎?

一、夫妻雙方遺囑是有效的嗎?

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夫妻之間經過商量,對共同財產採取一致意見,用同一個遺囑的方式處理死後的財產。

夫妻共同遺囑的設立是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處分的對象是作爲遺產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遺囑,我國繼承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同時也沒有禁止性規定。因此,按照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夫妻雙方可以用共同遺囑處分其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遺囑的類型大致有三種:

第一種是單純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雙方在同一個遺囑中指定他們的繼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數人繼承遺產;

第二種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互相指定對方繼承自己財產的共同遺囑;

第三種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的遺產首先由生存一方繼承,等到雙方都死亡後,他們的共同財產再由指定的繼承人繼承。夫妻共同遺囑的效力。

對於第一、二種類型的夫妻共同遺囑而言,有兩種情況:一是夫妻雙亡後,共同遺囑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後,共同遺囑中處分死者財產的部分生效,處分生者財產的部分不生效。對於第三種類型,只要一方死亡,遺囑立即生效,死者的遺產由生者繼承。

二、遺囑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一)、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必須具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在場見證。如果立錄音遺囑,也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二)自書遺囑,須由立遺囑人本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三)代書遺囑,由立遺囑人口授他人代書的遺囑,也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爲代書人,代書後,將代書的遺囑在立遺囑人面前宣讀無誤後,經立遺囑人認可,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

(四)公證遺囑,立遺囑人請當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公證遺囑在法律上證據效力是最強的,爲了立遺囑人的利益,公證機關對遺囑內容保密。

(五)無論立哪種形式遺囑,立遺囑人必須具備行爲能力。由於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確表達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遺囑。

(六)遺囑內容不得違返法律規定,不得剝奪有撫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人的繼承權。

(七)遺囑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意思表達真實。如果遺囑內容含糊不清,籠統,那麼在立遺囑人死亡後,很可能由於對遺囑的理解發生歧義而造成執行困難。

總之,遺囑內容真實、合法、形式合法纔能有效;有效的遺囑在立遺囑人死亡後才能生效。

爲了避免在死後分割遺產時出現任何的爭議,公民也是可以在生前就訂立相應的遺囑,同時在遺囑中也是要寫明當事人的資產明細以及遺產的分割情況,如果死者在生前沒有訂立遺囑也是會按照同一順序的繼承人進行平均繼承,當因爲繼承出現了糾紛也是可以透過訴訟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