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幾道手續?

一、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幾道手續?

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幾道手續?

房產繼承公證的程序是: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然後,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覈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二、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準是什麼?

(一)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注:

A、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視窗領取);

B、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託書或公證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辦事程序流程示意圖:房產交易中心收件視窗領表——收費視窗費—收件窗交件—發證視窗領證。

(三)收費標準

1、交易手續費:1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費的發票;

2、繼承人身份證;

3、收件清單。

對於房產繼承公證的具體情況,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繼承權認定情況而定,特別是對於繼承權存在矛盾和糾紛的,還需要對繼承權進行協商處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還需要進行起訴判決處理,最終纔可以對繼承公證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