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父母去世土地繼承嗎?

一、農村父母去世土地繼承嗎?

農村父母去世土地繼承嗎?

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

1、人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在土地承包期內,可以耕種和使用,但是不能買賣;

2、老人身故後,土地不能繼承,當事人只能代爲耕種和使用,到期後,村裏有權收回。

二、這幾種情況下農民不能夠繼承父母的土地

1、按照規定土地是根據戶口而定的,農村女孩出嫁之後戶口已經遷入到男方戶口所在地了,那麼就會喪失掉父母土地的繼承權。因爲土地是根據戶口而定的,那麼當農村的女孩出嫁後,還能夠繼承父母的土地嗎?按照繼承權來說農村女孩出嫁後還是能夠繼承父母的產出,但是土地卻不能夠繼承了。

2、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爲三十年,而土地確權是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時間而定,也就是說如果父母的土地超過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時間範圍,那麼子女也不能夠繼承父母的土地,因爲這個時候土地已經歸爲集體所有,子女只能夠重新申請分配土地。

3、隨着現在農村建設的不斷開展,很多地方都在不斷的徵收農民的土地進行農村發展,很多人都面臨到土地被徵收的情況,這種情況下,父母百年之後也不能夠繼承土地,但是能夠享受到土地徵收補償

三、看土地是承包地還是建設用地使用權

1、承包地繼承,應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和第50條的規定處理,即:“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繼承人需要到農業部門辦理承包經營權的變更手續。

2、建設用地使用權繼承,則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但在辦理這些手續之前,需要理清你自家的關係。你父親去世後,遺下的財產(包括權利狀態的遺產)中有50%屬於你母親(即夫妻共同財產中你母親的份額),剩餘的50%才屬於遺產,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你、你母親是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原則上均分。因此,如果你想得到所有的權利,必須得到你母親的同意。全家一起去做個公證是必要的。首先要做一個你母親將屬於她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贈與你的公正,然後做一個你母親放棄繼承,將份額全部由你繼承的公證。這樣之後,你就可以依法去辦理相關權利變更的登記了。

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公民生前的財產也是可以在死後作爲遺產分配給其他子女的,一般情況下財產可以透過遺囑分配以及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因爲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家庭成員都享有土地的承包權,假如遇到土地被徵用的情況,那麼土地徵收補償也應該給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