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搶走繼承權應該要怎麼辦?

養子搶走繼承權就要看被繼承者是否立遺囑具體有說明是屬於該養子獲得,如果沒有那麼繼承權是需要由平均的方式分配給各繼承者的。而且養子與養父母的關係必須要得到法律的認可。

養子搶走繼承權應該要怎麼辦?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繼承權是任何人都搶不走的,只要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之下,作爲法定的繼承者都擁有繼承權,但對於有遺囑的就要看本人的意願是如何處理的,所以,繼承權的產生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對於任何遺產分配不服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