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合法有效的條件: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2.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