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繼承人財產歸誰所有?

一、沒有任何繼承人財產歸誰所有?

沒有任何繼承人財產歸誰所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的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包括以下情形的遺產:

其一,死者無法定繼承人,也未立遺囑指定受遺贈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

其二,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受遺贈人全部放棄遺贈;

其三,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全部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全部喪失受遺贈權。

二、放棄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1、當事人的身份屬實,要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受欺詐、脅迫,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

3、公證處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法律後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爲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並將其記錄在談話筆錄中,讓當事人覈對並簽名。

4、當事人放棄繼承權不應附帶其他條件或將自己放棄的權利轉移給他人。

繼承人因不願履行法定義務,如不想清償被繼承人債務,不願承擔扶養、撫養、贍養義務等原因而表示放棄繼承的,必然損害他人的利益。對此,我國法律規定,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爲無效。

三、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繼承權的接受和放棄是不可以轉讓的,他只能是繼承人單方面的接受和放棄,不能被繼承人轉讓出去。根據民法典規定,若繼承人出現一下幾種情況之一,則會被剝奪繼承權:

1、若繼承人爲了繼承財產而故意傷害被繼承人。

2、若繼承人爲防止自己繼承權力被削弱而故意傷害其他順位繼承人。

3、有嚴重遺棄或虐待被繼承人行爲的將喪失繼承權。

4、 私自僞造或篡改被繼承人遺囑且情節嚴重者將喪失繼承權。

由上可知,對於無人繼承的遺產,一般會由國家用於公益事業的建設,若死者生前爲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那麼其遺產將歸屬於其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

衆所周知,當某人在去世之後,如若沒有留下遺囑,那麼它的個人遺產將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但在現實生活中,也有一些獨自生活的老人,它沒有家人和朋友,如果去世之後沒有留下遺囑遺贈,此時我國的法律法規也是根據社會發展的需求來解決這類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