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信託財產權的歸屬怎權歸誰所有?

遺囑信託財產權的歸屬怎權歸誰所有?

一、遺囑信託財產權的歸屬怎麼確定?

遺囑信託財產權的歸屬歸受託人所有,遺囑信託分爲執行遺囑和管理遺產兩種業務。它可以很好地解決財產傳承,減少因遺產紛爭,避免鉅額的遺產稅。遺囑信託是以遺囑的方式設立信託,遵守民法典關於遺囑的規定,這是使遺囑信託有效的前提。

二、遺囑信託的優點有哪些

1、家族保障。除了可以避免子孫揮霍外,還能讓那些爲了家族財產而與家庭成員結婚之人沒有可乘之機,使家族財產不會落入外人手中。

2、避免紛爭。因爲爭奪遺產而讓家庭成員反目成仇的案例不勝枚舉。而遺囑信託可以讓委託人依照心願,預先安排資產分配給各家庭成員、親友、慈善團體及其他機構。由於遺囑信託具有法律約束力,特別是中立的遺產監管人的介入,使遺產的清算和分配更公平,從而避免自己死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繼承矛盾。

3、隱藏財富。由於遺囑信託檔案一經簽署,資產已轉移至受託人名下,大多數的法定管轄區域均無關於公開披露的規定,而且信託契約無須向任何政府機構登記,亦不公開供公衆人士查詢,因此受益人的個人數據及利益均絕對保密,直至遺囑信託終止爲止。

4、免於償債。遺囑信託可以保護信託受益人不受其債權人的追索。也就是說,如果“富一代”在建立遺囑信託後因經營不慎而陷入債務危機的話,債權人將無權處置已轉移到“富二代”名下的信託資產,從而一定程度上規避了企業經營不善給家庭生活可能造成的潛在風險。

5、稅務規劃。在許多西方國家,遺產稅高達50%甚至70%,國外的富人階級之所以青睞遺囑信託的一個關鍵原因就在於它可以有效規避遺產稅。雖然,中國內地目前還沒有開徵遺產稅,但可以預見的是,開徵遺產稅是遲早的事。

6、靈活運用。信託契約中可保有適度的彈性(尤其是全權委託信託),以確保受託人隨外在環境的變遷,仍能爲受益人謀求最佳的福利。如信託可被撤銷(僅指可撤銷性信託),受託人可被撤換,或基於其他情勢的考慮,信託設立及執行地點可以移轉至其他法定管轄區域等,從而最大限度地規避了未來可能出現的各種財富繼承和管理風險。

7、財富升值。從理財的角度看,由於遺囑信託受託人一般都具有專業的理財能力,這樣就能彌補財產繼承人理財能力匱乏的缺陷,從而使家庭財產得以穩健增值。當然,一般來說,遺囑信託的投資組合都偏保守。

只要是有關於財產的分割,都是比較麻煩的,不少人在身前爲了避免自己的親屬,爲了爭奪財產而發生糾紛,會採取信託、公證等方式,處理自己名下的財產,在自己死去後,可以在律師的協助之下,處理該財產,分割結束後,還需要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