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信託財產的所有權是歸誰?

一、終止信託財產的所有權是歸誰

終止信託財產的所有權是歸誰?

根據一定的順序來確定歸屬權。具體確定方式如下:

1、歸屬於信託檔案規定的人。信託關係是依委託人之意志而設定,委託人在信託檔案中對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人作出明確規定的,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當然歸屬於信託檔案所規定的人。

2、歸屬於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當信託檔案對信託終止信託財產的歸屬人未作規定時,因委託人設立信託的目的就是爲了受益人的利益,所以信託財產歸屬於受益人最符合信託的目的。如果信託終止時,受益人已死亡,根據繼承的一般原則,受益人取得該信託財產的權利應當由其繼承人繼承。

3、歸屬於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由於設立信託前,信託財產爲委託人所有的財產,因此當信託檔案對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人未作規定,而受益人和受益人的繼承人已不存在時,信託財產迴歸於委託人最爲公平、合理。如果委託人已死亡,委託人取得該信託財產的權利應當由其繼承人繼承。

二、信託主體的範圍

信託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1、委託人是信託關係的創設者,他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2、受託人承擔着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約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檔案的法律規定管理好信託財產的義務。

在我國受託人是特指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3、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不包括未出生的胎兒 。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衆。

信託終止之後其財產的歸屬權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一般是歸屬信託人、受益人或者是繼承人。受託人必須依法承擔自己的責任,不得侵吞財產。如果受託人沒有盡到保護管理財產的義務的,信託人或者是受益人可以依法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