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單有效的自書遺囑怎麼寫?
遺 囑
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
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
1、房產一套,座落於某市某街某號的×平方房產×處(評估值××萬元);
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
3、股票××,分別爲××、××、××,各××股(去世當日市值××萬元);
4、銀行存款××元,存於××銀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帳號爲:……;
5、傢俱及家用電器,……(列舉並註明產品品牌、規格等),價值共計××萬元。
7、……
留有債務如下:
1、欠××(債權人姓名)××萬元,到期日爲×年×月×日;
2、……
現對歸我所有的份額,作出如下處理:
1、房產由父母××、××繼承。
2、汽車由兒子××繼承。
3、股票由妻子××繼承。
4、傢俱及家用電器由××繼承。
5、存款歸還我對××的債務後,由女兒××繼承。
6、骨灰由女兒××負責保管。
7、……
遺囑由××執行,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遺囑人簽字:×××
××年×月×日
二、對自書遺囑的要求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遺囑應當爲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僞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自書遺囑生效的條件不在於怎麼寫,因爲遺囑中對遺產的分配方案基本上是有遺囑人自己做決定的。關鍵是自書遺囑是不能假手於人的,比如自己寫了一半又讓別人寫另一半,或者結尾的部分沒有標註年月日的,寫的再好遺囑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