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透過遺囑繼承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內透過遺囑繼承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內透過遺囑繼承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內透過遺囑繼承的財產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下列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內容,其中人身權只能由作者、發明創造者所享有;而對於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權利人可透過轉讓或許可使用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而獲得收益,其收益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

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爲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5、其他應當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遺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1)遺囑繼承

(2)遺贈

(3)遺贈扶養協議

(4)法定繼承

三、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有哪些?

1、一方的婚前財產,結婚前的財產都是屬於夫妻個人財產的;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這種情況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內,因爲遭受身體損害而得到的賠償,只屬於殘疾人個人,是殘疾人個人的財產;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這種情況下,只能是明確規定屬於一方的,纔是夫妻個人財產。在生活中經常會遇到贈與的情況,沒有明確說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如個人的衣服、鞋帽、手錶等等;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這項是兜底條款,應對一些新的財產類型。

除了繼承的財產之外,還有以遺贈方法獲得的財產都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此外在婚內取得的其他合法收入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夫妻之間彼此也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是可以相互繼承對方的遺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