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贍養再婚父母的義務嗎

子女有贍養再婚父母的義務嗎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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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嗎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所以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法律關係存在兩種情形。

1、形成撫養教育型關係。

主要是因爲生父或者生母后,未成年的繼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繼父或者繼母撫養、教育,這種情況下,繼父母和繼子女的關係等同於親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關係。他們之間也就具有相應的相互繼承關係。繼父母也相應的對繼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2、未形成撫養教育型關係。

主要是因爲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後,繼子女已經成年,已經獨立生活,或者完全由親生父母承擔撫養教育義務,或者繼子女未跟隨再婚的親生父母生活,如跟隨外公外婆或者爺爺奶奶生活等。這時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沒有形成撫養教育關係,僅僅是名義上的父母子女關係,因而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係。他們之間也就沒有相應的相互繼承關係,繼父母對其沒有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