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再婚需要戶口本嗎?

離婚了再婚需要戶口本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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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再婚登記需要戶口本嗎

離婚後再婚仍然需要戶口薄的。按規定,內地居民登記結婚,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薄、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薄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先到有關部門更正。身份證或者常住戶口薄丟失的,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